征集公告

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03-03   浏览次数:214


档案资料是学校发展的原始记录,是传承大学文脉的重要载体。为了更好地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,丰富馆藏资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、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档案材料,相关事项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1958年至今图书馆VIP各历史时期的档案资料。

二、征集内容

1.上级领导、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讲演的资料、照片、题词等,曾受到国家、省、市领导人的接见的集体、个人合影照片、工作照片等。

2.学校历任领导、知名教授的手稿、任命、证书、聘书、日记、信函、书画作品,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。

3.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、活动中形成的资料、实物;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、贺电,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资料等。

4.反映各个时期党代会、团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资料。

5.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、赛事的资料、实物。

6.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意义的教具、教案、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模型等。

7.能够反映学校特定历史背景下典型的工作生活用品、具有时代特征的各种资料、实物,包括回忆录、自传、事迹介绍、媒体报道、轶事、毕业证、学位证书、毕业文凭、毕业分配派遣证、成绩单、校标、校徽、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借书证、纪念章、票证等,有重大影响的专著、译著、教材、论文或论文集等。

8.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国家、省部级的各类表彰、奖励的资料、实物。

9.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校园建筑、校园风光的老照片、匾额等。

10.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、毕业纪念册、师生间赠言题签等。

11.本单位或本科室以往各类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资料。

12.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
三、征集材料的载体

纸质类、电子类、声像类、实物类等。

四、征集时限

长期征集。

五、征集方式

1.捐赠。凡属单位、个人收藏的档案资料,经协商自愿捐赠的,均由档案文博院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证书。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,将依法予以保护。

2.寄存、复制。对于一些不愿或不便捐赠的物件、资料,本人有寄存意愿的,档案文博院可代为保管,寄存者仍享有其所有权;没有寄存意愿的,在征得本人同意后,可由档案文博院复制、复印、扫描、拍照后,归还原件。

六、征集说明

1.所征集的各类资料能够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,体现学校文化传统和精神,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。

2.提供图片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参加人姓名、时任职务、现从事职业等。

3.对所有捐赠的资料,档案文博院进行登记造册并严格规范管理使用,捐赠者享有优先使用权,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,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。

七、征集途径

1.电子件可以发送邮箱:arch@ustc.tsg211.com

2.直接送达或投递档案文博院,如快递请选择到付。(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96号图书馆VIP档案文博院 邮编:230026

3.通知档案文博院上门收集整理、复制拷贝、取件等方式均可。

联系人:赵萍  万绚

联系方式:0551-63606747  0551-63601182




            档案文博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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